Saturday, May 21, 2011

陳莉珍‧目標不遠矣

2010-10-08 19:15

一位外國記者在跟本地記者的交流會上提問:“難道大馬新聞同業之間,不會互相合作,以抵消誹謗訴訟帶來的傷害嗎?”
同業之間的競爭,必然存在,但同業之間對“新聞自由”的目標應該是一致的,不是嗎?誹謗法,絕對是新聞自由的障礙。提問者的問題應該是奠基在這個基礎上。外國同行這個建議可參考,但在大馬的媒體生態裡是否可行?
2009年“國家報人獎”得主劉鑒銓先生


的得獎感言是如此結束的:“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不想看到自己的言論自由被剝奪。同樣的,我們也不願看到,那些反對我們的人的言論自由被剝奪。我們極力捍衛他們的言論自由權利,即便在行使這些權利的時候,他們會發表針對我們的言論。
對新聞同業之間的競爭與合作,我想,這位在馬來西亞華文報業打拼了近半個世紀的睿智前輩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啟示。崇尚新聞自由的我們,應該身體力行的實踐言論自由的精神。
出席了報人獎頒獎典禮後,英文《馬來郵報》總編輯阿希魯丁阿旦發表了一篇題為:“當他們還是兄 弟”的文章,談的是劉老總與曾任馬來西亞鋒報總編輯的再努丁邁丁之間的友誼。再努丁在介紹得獎人的發言時指出,《星洲日報》在面臨缺紙而無法出版的窘境 時,是劉老總通過再努丁,解決了這個困境。當時,只有《馬來西亞前鋒報》向《星洲日報》伸出了援手。
阿希魯丁阿旦早前曾經公開指出,如果人們指責《馬來西亞前鋒報》是種族主義份子,那《星洲日報》也該算是種族主義份子。他的理由是,兩份報紙都在捍衛族群利益。阿希魯丁阿旦對現在兩報之間常出現的筆戰感到遺憾,他認為《星洲日報》應該出來維護《馬來西亞前鋒報》。
對這一點,我無法認同。相較於《前鋒報》的文章,我們沒有沙文主義的鼓吹“華族至上”,更沒有任何刻意針對任何族群的新聞或言論,反之,《前鋒報》翻譯華文報的文章時,蓄意誇大某些句子,甚至扭曲我們的言論,替我們塑造了種族主義的形象。
放眼大馬媒體,攻擊《星洲日報》的何止不同語文的《前鋒報》,網路媒體都愛拿著放大鏡或凹凸鏡 看《星洲日報》。假如他們的目的是要讓這份報紙可以做得更好而提出建設性批評,我們無任歡迎。但對於那些混淆視聽來滿足自己隱議程的份子,我們奉行魯迅的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不如以劉鑑銓先生的上述說話共勉,讓我們為言論自由作出各自的努力,這樣,達致目標的日子就不遠矣!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10.08

陳莉珍‧看清“英雄”

 2010-10-01 19:16

偶然讀到余秋雨的《問學》裡關於中庸之道及極端主義的解析,讓我有了些感觸。
余秋雨認為,極端主義並不局限於恐怖主義份子,而他更認為每個年輕人都有可能沾染極端主義思維。他將極端主義份子劃分為初級及高級形態:初級者追求“痛快”,“危言聳聽”;高級者則是爭取站在懸崖峭壁上的“英雄”。
他說,“英雄”們為了吸引觀瞻,口號狹隘、苛刻、夸張,容不得任何等同背叛
的修正、寬容或妥協,這些人抱著“離佛一尺即是魔”的態度,把自己孤立起來,而全世界都是自己的仇敵。偏偏人們就是仰望這類“英雄”,而他們更樂得成為這類“英雄”。
余秋雨這些文字讓我想起了不久前一個年輕朋友跟我說的話。
他和我談起了某個商人,表達了他對這個人物的不滿,因為曾經接觸這位商人,我提出了不同意見, 但是任何反對意見都遭受朋友的質疑。通過各種不同管道得到的資訊,讓友人對這位商界人士的印象極差,從經商手法乃至社會責任問題,都頗有微詞。有自身的看 法是好的,但是這種偏頗的看法一定是對的嗎?
這不就是取信“危言聳聽”,追求批判社會當權的痛快嗎?因為這種痛快,我們完全聽不進去另一方面的說辭。
曾經何時,自己也是這樣的年輕人。對周遭事務均抱質疑的態度,要求也異常苛刻,對人用的就是“離佛一尺即是魔”的標準,編織自己簡單的理想社會美夢。
政府對媒體的箝制,營造了一種國人質疑一些主流媒體報導的氛圍,網絡媒體也應勢形成了一定的氣 候,當主流媒體無法提供所謂的“內幕”時,他們轉投網絡媒體的懷抱,對一切不論聳動與否的資訊照單全收,把這些訊息當成了真理,把一些寫文章的人當成了捍 衛真理,與當權對抗的英雄。
但是真相到底是甚麼?此“英雄”又到底是不是余先生筆下的極端主義“英雄”呢?這些“英雄”當中,又有那些是掛上了諸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響徹雲霄的大名堂,卻事實上只是想要滿足自己逞“英雄”的快感呢?
如果不想受這些“英雄”們的鼓動,讀者閱聽資訊時須多一些獨立思考;抨擊的越是激烈,越是看似得理不饒人的文章,越要謹慎。套余先生的一句話,世界上活動空間很大,人類的生活方式很多,何必玩這種極端?而我們又何必成了這些“英雄”的扯線木偶,隨之舞動呢?
現在開始,看清“英雄”吧!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