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1, 2011

陳莉珍‧目標不遠矣

2010-10-08 19:15

一位外國記者在跟本地記者的交流會上提問:“難道大馬新聞同業之間,不會互相合作,以抵消誹謗訴訟帶來的傷害嗎?”
同業之間的競爭,必然存在,但同業之間對“新聞自由”的目標應該是一致的,不是嗎?誹謗法,絕對是新聞自由的障礙。提問者的問題應該是奠基在這個基礎上。外國同行這個建議可參考,但在大馬的媒體生態裡是否可行?
2009年“國家報人獎”得主劉鑒銓先生


的得獎感言是如此結束的:“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們不想看到自己的言論自由被剝奪。同樣的,我們也不願看到,那些反對我們的人的言論自由被剝奪。我們極力捍衛他們的言論自由權利,即便在行使這些權利的時候,他們會發表針對我們的言論。
對新聞同業之間的競爭與合作,我想,這位在馬來西亞華文報業打拼了近半個世紀的睿智前輩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啟示。崇尚新聞自由的我們,應該身體力行的實踐言論自由的精神。
出席了報人獎頒獎典禮後,英文《馬來郵報》總編輯阿希魯丁阿旦發表了一篇題為:“當他們還是兄 弟”的文章,談的是劉老總與曾任馬來西亞鋒報總編輯的再努丁邁丁之間的友誼。再努丁在介紹得獎人的發言時指出,《星洲日報》在面臨缺紙而無法出版的窘境 時,是劉老總通過再努丁,解決了這個困境。當時,只有《馬來西亞前鋒報》向《星洲日報》伸出了援手。
阿希魯丁阿旦早前曾經公開指出,如果人們指責《馬來西亞前鋒報》是種族主義份子,那《星洲日報》也該算是種族主義份子。他的理由是,兩份報紙都在捍衛族群利益。阿希魯丁阿旦對現在兩報之間常出現的筆戰感到遺憾,他認為《星洲日報》應該出來維護《馬來西亞前鋒報》。
對這一點,我無法認同。相較於《前鋒報》的文章,我們沒有沙文主義的鼓吹“華族至上”,更沒有任何刻意針對任何族群的新聞或言論,反之,《前鋒報》翻譯華文報的文章時,蓄意誇大某些句子,甚至扭曲我們的言論,替我們塑造了種族主義的形象。
放眼大馬媒體,攻擊《星洲日報》的何止不同語文的《前鋒報》,網路媒體都愛拿著放大鏡或凹凸鏡 看《星洲日報》。假如他們的目的是要讓這份報紙可以做得更好而提出建設性批評,我們無任歡迎。但對於那些混淆視聽來滿足自己隱議程的份子,我們奉行魯迅的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不如以劉鑑銓先生的上述說話共勉,讓我們為言論自由作出各自的努力,這樣,達致目標的日子就不遠矣!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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