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4, 2009

陳莉珍‧天秤的兩端

上星期天的中午,我被迫留在家裡與最愛的電視為伍。

手握遙控器,我意興闌珊地瀏覽各台,無意間,我轉到了胡一虎主持的《一虎一席談》。當時,說話的是一名情緒異常激動的觀眾。製作單位為在場的觀眾都準備了贊成、反對舉牌。激動的觀眾發言時,得到了全場眾多觀眾舉牌以示支持。

這樣一致的情緒,引起了我的興趣。這究竟是甚麼課題?

再聽下去,原來他們是在討論最近在中國引起廣大討論的“孫偉銘”案件。

2008年,孫偉銘撞上了一輛車的車尾,為了逃避賠償責任,他加速逃離現場。逆道而行的他接著撞上了數輛車子。孫偉銘的行為造成了4死一傷。

29歲的他,無牌、酒後駕駛,造成死傷,遭廣大群眾的抨擊、討伐。近日,法院一審裁決孫偉銘犯下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他死刑。孫偉銘成為了第一個因為交通肇事而被判死罪的人。

在一般交通肇事罪下撞死了人,會面對最高刑罰15年。但是,法官選用最高刑罰是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上節目的法學家認為,法庭在孫偉銘的案子裡錯誤的引用相關律法,因為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下,被告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危害公眾安全,而放任這種行為的故意犯罪。酒醉後的孫偉銘,何來的意識?

法學家認為,如果因為刑罰太輕就選擇套用更重但與事實不符的刑罰,是錯誤的。法學家更認為,如果交通刑罰太輕,就該通過立法來改善中國普遍嚴重的酒後駕駛現象。在法律還未改變之前,就該應用現有的法律判罪。

一般民眾卻認為,孫偉銘罪有應得。

這裡不談中國的律法。從這場辯論中,我深刻的領悟到,受過法律訓練的人與普通群眾意識認知的不同。

群眾的情緒越是激動,越是澎湃,我們越要保持冷靜,理性的思考。

法律,具備平衡機制。在刑事罪裡,它必須在確保人民的安危,同時為涉案者提供一個公平判決之間,取得平衡。

孫偉銘的死罪可以帶來更大的警示,警惕更多人注意公路安全;抑或孫偉銘的案件會開啟先河,讓法官們不按法判決,而依刑責來決定罪名?

兩者處在天秤的兩端。

這是一場理性和情緒的對峙。這是持久的拉鋸戰。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專題記者‧2009.08.15

陳莉珍‧代價

非洲蘇丹的女記者魯布娜決定冒被鞭笞40次的險,執意挑戰她認為不公平的律法。

因在公眾場所身著長褲,她觸犯了蘇丹嚴謹回教法下的妨害風化罪。她與12名女子在一間餐館被拘捕。其他10名“共犯”認罪,接受了鞭笞和罰款後被釋放。偏偏,魯布娜和另一位女子選擇到法庭挑戰這法令。

審訊前一週,魯布娜作為一名聯合國的公共情報員,擁有被豁免起訴的權利。為了讓法庭正視這個問題,她辭去她的工作,捨棄豁免權,破釜沉舟只為了對抗她認為歧視及不符合回教法的律法。

審訊前,她發出了超過500封邀請函,提昇群眾對這個“惡法”的認識,同時呼吁大眾支持她。最後,警方更要動用到催淚彈來鎮壓這些支持者。

審訊那天,庭外聚集了近百身穿長褲的支持者,他們都為她的遭遇觸動。魯布娜則穿著被捕當天的服飾。她的意圖很簡單,她要法官自己判斷。

魯布娜觸犯的法令沒有明確列出何謂“不當穿著”,而判斷是否得當的主宰權就在執法單位手中。同時,也有人指出和魯布娜一同被捕的另外10名女子,當中10人是來自蘇丹南部。蘇丹以北是受回教法管制,但在一項共享權利的協議下, 蘇丹南方的非回教徒是不受回教法箝制的。

最後,法官裁定延遲審理此案,法官認為必須由外交部決定魯布娜是否享有被豁免起訴的權利。當事人魯布娜對此頗為不解。

或許,面對著來自各方的國際壓力,法官也必須謹慎行事,或許魯布娜這顆燙手山芋還是別碰的好!

被壓迫、欺壓的故事在世界每一個角落發生。一些聽起來可能不應該存在的行為卻偏偏大行其道。

與當權對抗,與惡法搏鬥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例如,在天主教主導的巴西,今年一名被繼父強奸的 9歲女孩成功申請墮胎令。2002年,尼日及利亞北部一名女子被判亂石砸死,國際組織展開救援行動後,她的判決被推翻。一名10歲的耶門女孩成功的申請到與比她年長20歲的丈夫離婚。她的繼母通過一個人權律師的協助讓她成功逃脫一次性侵害。現在她立志成為一名律師。

要擺脫‘惡法’我們需要更多的毅力,恆心,還有一顆顆渴望自由、被尊重的心。

這是美好社會的關鍵,也是基礎。

為了挑戰社會上的不公不義,為了改變自己的命運,你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蘇丹的女記者已樹立了學習的榜樣。

陳莉珍‧以理性取代情緒

明福離開我們半個多月了。

短短半個月時間是不可能沖淡明福親人、愛人失去他的痛的。

直到今天,還沒有人可以為環繞明福死亡的種種疑點提供答案。

這半個多月來,追隨明福新聞的馬來西亞人,帶著疑惑、悲痛、憤怒。我們不解,甚至不忿,為甚麼一個大好青年如此喪命?

這半個月來,人們對明福案件進展的各種反應都摻雜著情緒,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情緒。政黨領袖(執政或在野)、反貪委會、明福家人或一個普通的馬來西亞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看待明福的死亡,解讀尾隨明福死亡的種種後續發展。

今天,一位長者突然問我,你對皇家調查委員會的設立有甚麼想法?

幾天前,我曾在《溝通平台》發表過對皇委會的想法,字裡行間,透露了我不抱希望,預見了這個皇委會將徒勞無功。寫〈越來越多人變得麻木〉的我,就是自己筆下拉鋸戰裡敗下陣的人。

不過,這位長者的問題卻讓我重新思考。

沉淀了自己的思緒後,我發現之前那篇文章因為過於悲觀而忽略了幾個重要的點。

納吉委任皇委會調查反貪委會的審訊過程,何嘗不是一件好事?

確實,對我們這些很多想要知道明福發生甚麼事的人,皇委會未必可以給我們答案。但是,不要忘了,這個調查結果可以審視反貪委會這個公立機構的結構,甚至於運行的實效。反貪委會成立不久,雖然很多人認為這機構和其前身反貪局沒有多大改變,這次明福事件不正恰好為我們提供一個檢討的機會嗎?

或許,明福事件會驅使各方朝向反貪的目標,當然,執政者必須擁有足夠的決心。

我們不能忘了,明福之後,還有其他將會被反貪委會盤問的人。

明福的死因,我們就待驗屍庭來給我們一個答案。我們只能祈願,這個制度裡還是有良知的人。

不要讓明福漲的死成為一些無謂政客的政治籌碼,不要讓他們煽動我們的情緒。

明福不幸的離去,或許可以促使有關方面去改革這個制度,可以讓我們的國家社會變得更美好。

推動改革,讓我們的家園變得更美好,我想,這應該會是明福這個熱血青年投身政治的最大心願吧!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7.31

陳莉珍‧越來越多人變得麻木

“對趙明福的死,你們會生氣嗎?“站在身邊的記者突然問她旁邊的同行。

這位在英文媒體工作的同行臉上露出愕然的表情,似乎不明白同行為何會提出這個問題,一會才回過神來說,“那些認識他的同事都感到不忿。”

我還以為,痛心疾首是理所當然,憤憤不平是人之常情。

或許這位看似精明幹練的同行對這個國家的種種都已經麻木了;或許發生在她眼皮底下的事情太多了;或許她已經接受了拘留中的死亡,或者其他種種違反人權的事情,乃這個國家的基準(Norm)。

如果有一天,我們都像這個同行那樣接受了趙明福離奇死亡的現象是這個國家的一部份的時候,接受了這就是“基準”的時候,我們該如何自保?當一個原本應該保護我們的法治機構都可能無法遵循律法,當一個監督機構已失去民心的時候,這會是個怎樣的社會?

趙明福事件會怎樣收場?現在,內閣決定設立皇家調查委員會,我們真的更靠近真相嗎?

皇委會調查範圍僅限盤問程序,所以我們不可能從皇委會的調查報告中獲知死因。

就算皇委會裁決了反貪委會在盤問明福過程中確實涉及違反人權又如何?屆時,起訴不起訴的權力落入檢察署手裡。

如果大家還記得,2年前我們不也有個皇委會調查嗎?結果如何,我們都心知肚明。不久前,好友告訴我她在法庭裡看到了那事件中被查者的主角之一,“他還很意氣風發呢!”

當時,我竟然說了一句:“這很正常,能夠混到那種地位,想必功力深厚。”

話一出口,我才發覺自己和一般人又有甚麼不同,我還不是一樣麻木。可是,這究竟是麻木還是厭倦?

這終究是一場拉鋸戰,堅持是勝利的關鍵。

星洲日報/溝通平台‧《星洲日報》專題記者:陳莉珍‧2009.07.28

陳莉珍‧那個“養父”

前天,我又因為工作關係,未能接到媽媽打來的電話。說起我的家人,我總是有一份愧疚。其實,我不是一個很合格的女兒、妹妹。

這麼多年來總是母親,姐姐追著我的行蹤。他們溺愛我,放任我去追求自己夢想,毫無保留的包容我的無理取鬧。

第一次離家到吉隆坡求學的時侯,母親和姐姐看起來比我還要擔心、害怕。第一次成績考得不是很理想的時侯而面臨要轉系的問題時,姐姐只說了一句,“轉吧,你這麼好勝,我相信你不會令我們失望的。”

父親很早就離世了,不過,成為一個律師是我12歲那一年和他的約定。大學畢業那一年,媽媽來英國參加我的畢業典禮,我知道,她比我還要高興。如今,我的畢業照就掛在姐姐的辦公室裡。

這一路走來,人生每一個重要的關卡裡,我的家人從來沒有缺席,從來沒有遺棄過我。我一直相信,再大的風雨,他們都在。我很幸運,原本和我一點血緣關係也沒有的他們,無私地卻成就了我。我知道,在他們心中,我是他們的一份子,而他們於我,是我僅有的家人,我願意用生命來保護的家人。

於是,我的背景讓我無法瞭解一個看似睿智的長輩的作為。

敦馬一而再而的挑起種族課題,不斷提醒誰是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的言論就像是一個無法將養子視如己出的養父。

他總是不厭其煩的提醒養子要懂得感恩,讓養子記得自己的身份,他要養子們記得,他原本不是這個家的一份子,他是個外來者。

“懂得感恩,我們已經對你們很大方了!”28年來,我的父母、兄姐從來沒有和我說過這樣的話。

可是,立國半個世紀以後,在馬來西亞這個大家庭還是會有像老馬這樣的唯恐天下不亂的養父。有這樣“以身作則”的長輩,試問,我們如何能夠成為真正的一家人,彼此包容,彼此友愛,彼此建立這個共同的家園?

不過,我始終相信,不是每一個養父母都是那麼無知、那麼自私,我的故事,就是最好的證明。

更何況在馬來西亞土生土長的我們這類第二,第三代人,又何來的“養子”、“養女”身份呢?

那個不知所謂,不甘寂寞的“養父”,他可能真的老了,真的脫節了。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7.24

陳莉珍‧讓外籍妻子安心定居

星洲日報80週年報慶巡迴演出即將開始,為了參加演出的雲南民族大學歌舞團團員入境簽證,我造訪布城移民局總部好幾次。每一次我都遇到好幾個外籍妻子和她們的丈夫在辦居留簽證。

老友的妻子也是外籍妻子,結婚幾年,孩子也有了,但還是要年年更新居留簽證。這個簽證除了讓她可以比普通旅客逗留大馬的時間較久,就沒有太多的方便,連銀行戶頭都必須和丈夫共同擁有。

最近,他們夫妻帶著新生寶寶到政府醫院注射預防針時,還被護士質問為何不去私人醫院。不過,老友的妻子並不好欺負,她理直氣壯的說:“我的兒子是馬來西亞公民,我的丈夫是有交稅的!”想必那些比較軟弱的外籍妻子可能就被那護士轟走了。

聽長輩說,這種外籍妻子的辛酸故事並不新鮮。很多大馬留台生與台灣女子情投意合,婚過夫妻回馬定居,這些台灣妻子很多現已為人祖母,但還不是大馬公民。在這片土地上度過了大半人生、貢獻不少的她們,卻沒有被承認為這國家的一份子,試想如果她們的丈夫離棄了她們,她們何去何從?回到已經陌生的家鄉?失去丈夫的她們如要繼續逗留在這裡,何以為生呢?

外國人到底要如何取得大馬公民權?外籍妻子必須在馬來西亞居住了至少兩年,且必須證明自己有意定居馬來西亞,才有資格申請大馬公民權。其他外國人則必須在申請公民權之前12年間,在大馬居留超過10年。乍聽起來並沒有太煩瑣,取得公民權的問題應該不大。不過,這兩類申請人除了符合其他條件之外,必須證明他們的行為良好。行為良好是很主觀的標準,申請者可以符合所有條件,但還是無法取得公民權,而內政部的決定是不能被挑戰的。

很多申請者失敗,因為通過申請的準繩並不透明,申請者只能接受結果,更沒有人會知道是否存有任何歧視成份。還有,不要忘了內政部長近日公開警告,申請公民權、報生紙的人士,千萬不要通過代理或行賄。這說明,這裡還是有行賄的問題。

首相百日利好政策裡就納入了加速處理公民權申請這一項,這是為瞭解決目前國內很多無國籍兒童的問題。很多在這裡早已落地生根的外籍妻子應該都會覺得釋懷,不過,不要高興得太早,能不能落實,就看當局能否公正的對待所有申請者,以及解決整個機制裡現有的問題。

寫到這裡,不禁想起有時警察逮捕到那些持合法永久居留證,卻操一口印尼話的罪犯,不知他們的證件又是如何取得?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7.17

陳莉珍‧沒有更重的惡行了嗎?

“電腦是我最好的朋友。”26歲的佘文慶站在被告欄裡如此說道。

當他發現公司裡獨缺自己沒有花紅,而且兩年來都沒升職或加薪,他選擇向自己“最好的朋友”宣泄心中對上司的不滿。這是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受挫的他選擇了些激烈的字眼,萬萬沒想到此舉會令他被控上法庭。

他很快就覺悟自己幼稚而將貼文都刪除了,不過,還是太遲了,他的前上司已向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投訴。最後,檢方援引通訊及多元媒體法令下的第233(1)條文提控他。

在此條文下:任何因為企圖騷擾、濫用、威脅或困擾他人而通過網路\電話\電郵地址發出或引起一些不雅、淫穢、不實、冒犯、具威脅性的評語、要求、建議或訊息的人士可被提控;罪成可判最高罰款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一年,或兩者兼施。除此之外,如果在罪名成立後沒有終止罪行,可每日追罰1000令吉。

佘文慶沒有抗辯,直接認罪,他被判罰款8000令吉,如果無法繳付,則以兩個月刑期取代。

翻閱幾家報章,無法得知佘文慶發表的到底是哪些不雅文字,不過控狀裡卻指出,文慶的文字對前上司構成羞辱。我相信很多網路使用者像我一樣好奇,是哪些文字要讓人付上8000大元的代價?

法庭上,檢方基於佘文慶傷透了被害人的心,要求重判以達殺一儆百。確實,毫無管制的網站成了一些不負責任人士的溫床,他們毫無目的的謾罵、羞辱他們的目標。但是,網路世界裡難道沒有更惱人的法律問題?

上網查閱,近期還有好幾個類似佘文慶的案件會被提控上法庭。網路世界裡日益增加的詐騙不是更令人感到擔憂嗎?冒名銀行寄來電郵詢問民眾個人資料企圖行騙,這等惡行不是更應該遏制的嗎?

在選擇提控,甚至要求法官嚴判時,難道不需要衡量納稅人花在提控佘文慶的費用是否與社會犯罪問題成正比?佘文慶認罪,沒有浪費法庭太多的時間,法官是否應該考量一個年輕人知錯能改而更從輕發落呢?別忘了,他的罪名是建立在道德觀上,儘管多媒體委員會雄心勃勃的出版了指導方針,企圖列出所有不雅、淫穢、冒犯等情況,而何謂不雅內容還是因人而異。

或許,我們的執法、檢控單位可以更注重一些更令人惶恐的罪案?

陳莉珍‧我們的女代議士們

最近,我對“平等”這兩個字有了一些想法,一場與民主行動黨女將們的交流會,啟發了我重新探討自以為早就參透了的原則。

最近,行動黨9位女將與星洲日報、光明日報的女將們會面,大家的話題圍繞在女性從政者面對的問題。第一次近距離聽到一些女性從政者分享他們在男人世界裡打滾、奮鬥的故事,這讓我對女性的社會地位有了新的認識。

不論是過去從事的法律工作或現在的新聞工作,早期一直都是男人的天下。從前法庭裡訴狀女律師不多的景象,在我加入的當時已大大的改變了。儘管所謂的“大狀”都是男人,但法庭裡女人不是沒有地位和份量的。

這種氛圍讓我以為,我們早就脫離了男權時代。在法庭被罵、被刁難時,我想到是自己的失誤、是我年資尚淺、甚至我的膚色,不過我從來沒有想過,因為我是女人。

你或許會覺得上述的交流會是一個宣揚女性主義的對話,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這難道不是人性中追求平等對待的直接反應嗎?無論是種族、性別等追求平等權利的課題背後,推動的無非是人性中對“公平”最基本的認知。

就拿獎學金課題來說,落選的學生會拿自己和那些申請到獎學金的同學比較,而他會問自己的第一個問題是,為甚麼那個同學可以得到而我得不到?接著他會探索申請到獎學金學生的成績是不是比自己優秀,表現比自己卓越,如果他最後發現自己的成績、表現與申請到獎學金的同學不相上下,他就會這樣的結論:“為甚麼當局對我不公平?”

同樣的理論套在女性身上,誠如行動黨婦女組主席章瑛所說,女性追求的不是做男人,而是在國家建設、施政、職場中公平的考量女性權益、角色。

從政不是一條簡單的路,這些國、州,縣、市議員的擔子更重,她們面對的是對她們寄望甚高的群眾、不甚積極的政府官員、嚴密監督她們的前朝議員。有時,身為女人的她們,面對的壓力比男性同僚來得更大。

席上,州議員楊巧雙透露自己身為一個年輕從政者所面對的問題中,提到了一個關鍵的問題:群眾的希望太高,有時高到不合乎情理。她不是在埋怨,只是誠實的面對問題。從她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個年輕女性想要為自己國家服務的熱忱。

希望馬來西亞人能好好珍惜所有真心為我們做事的女性從政者,瞭解她們的處境,平等對待她們,提出理性的要求、真誠的跟她們合作,讓她們的熱忱不會因為群眾的無理而逐漸消失。

我深信,隨著越來越多女性從政者出征並出任代議士,大馬政壇將會出現新的景象。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7.03

陳莉珍‧馬來文報、華文報

最近有人主張馬來報社應該出版中文報紙。這個小小市場竟然有人感興趣,真是始料不及,畢竟從經濟角度來看,不會有人想要涉足幾乎飽和的市場。

讀了《馬來西亞前鋒報》專欄作者包含以上言論的大作後,我不禁汗顏,華文作者從來沒有像那位作者那樣關心馬來報業。

那位作者以馬來人一定要“考察”華人為主題,不忘鞭撻華文報章沒有努力促進國家和諧、發展,馬來文報業者一定要承擔詮釋大馬人民權益的責任,這等重任萬萬不要交託華文報章。

就人口比率,馬來文報章擁有極大的市場,不過,論報份或實際讀者人數,市場相對日漸縮小的華文報卻一枝獨秀。華文報更是蓬勃發展,有十多家報紙為佔馬來西亞總人口兩成半的華社服務(這人數當中,有部份不諳華文而被英文報瓜分),反觀擁有無限發展潛能的馬來文報,只有兩份大報,3份八卦報。

再來,讓我們探討兩種媒介語報章的關係,根據一位報界前輩的說法,馬來文報和中文報主事的領導層向來關係不錯,就算報章上刀光劍影,為了國家大事吵得你死我活,私底下卻從來沒有因此不和。如果翻閱《星洲日報──歷史寫在大馬土地上》一書,就會發現《星洲日報》在面臨財務困難而缺乏新聞紙的艱辛歲月裡,就是向《馬來西亞前鋒報》借紙應急。沒有交惡,沒有容不下彼此的因素。

中文報章的讀者人數為何有影響輿論的力量,不可忽略其內容。或許,那位作者只是閱讀由《馬來西亞前鋒報》翻譯員翻譯的一週內容摘要,對中文報章內容的瞭解有限。

華文報為華社爭取權益的時候早已拋開了種族包袱,一些從前“這個領袖比較親華人”的論調在華文報幾近絕跡。而在國家課題上,例如近日的獎學金課題,華文報表達的是每個馬來西亞人的願望:平等待遇。

追求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難道與政府的治國方針不符?

曾有個馬來德士司機告訴我,“我早就不看《馬來西亞前鋒報》了,我的朋友也一樣。”其實,我聽了之後覺得很欣慰,原來這份偏激的馬來文報章並不代表馬來社群。

或許,要領導這個國家的輿論,正確的詮釋國人利益,不是研究華人、華文報章,而是認真看待馬來文報所代表的社會?想靠幾篇無法引起共鳴的偏激文章建立影響力,未免太可悲了。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6.26

陳莉珍‧部署欠周詳

那天,到首都的內陸稅收局處理稅務。人很多,文件很多,第一次來的我用了好些時間才能適應。

“Dokumen itu takpayahkan?”隔壁柜台一位模樣似某律師樓服務員的男人如此問道。

只見柜台人員皺了眉頭,無奈的轉頭向她身邊的同事詢問。

兩人已經為了文件的事僵持了幾分鐘,我的好奇心被勾起,忍不住注意他們爭論的內容。

原來,近一個月,吉隆坡地區的稅收局實行了網上估印花稅(Stamp Duty)制度。一般上,國內的一些合約,哪怕是簡單如房屋租賃、銀行借貸文件,都是要向政府呈交印花稅,而稅收局會將文件送到有關部門,根據合約的價格,例如:如果是房屋買賣,就按照房子市價來估稅。

以前的系統就是將文件呈交到稅收局,估稅後再上門付款,文件正式生效。這一來一往很費時。所以,有人提出線上估稅,旨在縮短處理時間。據說,估稅的過程從前需要涉及9個步驟,26到86天來處理。新系統下,省卻3個步驟,時間也縮短到16至62 天。由於是線上服務,24小時都可進行。

乍聽,改變後的程序來相當完美,省時省力。但問了3位現任執業律師的大學同學,沒有一個人不大吐苦水。他們說,這個計劃漏洞百出。網路系統一有問題,又要拖上幾天,也有人投訴新設的系統不夠完善,無法納入所有不同的交易,因為無法納入這些交易,使文件錯誤百出,而柜台職員無法解決時就要請教總部,又要拖上一些時日。

這些都是熟悉法律文件、程序的律師,如果換做平民百姓呢?據說,有關當局有意將這個計劃推廣至全國各地,讓各階層人士使用。不過,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應該還要等上幾年。

其實,這不正是我們政府一貫的作風嗎?新官上任會推行這個,實施那個,不過很多的部署欠缺周詳。記得嗎,當年實施英語教數理的時候,不也面對欠缺師資的問題嗎?副首相兼教長說,近期會決定是否繼續實行英語教數理,如果決定不實行了,之前的師資如何處理?

每一個大計劃背後砸下的資金肯定不菲。假如計劃是利惠民眾的,沒有人會反對。但假如是濫用公帑,即使是乖乖繳稅的良民,最終也會以手中一票來宣泄不滿。

拜托大人們用錢時謹慎一點,我們沒有多少個12億。
星洲日報/法理珍情‧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專題記者)‧2009.06.19

陳莉珍‧平民先受罪

2009-06-12 19:44

“這不是我想像中的緬甸。”這是我踏入仰光國際機場的第一句話。

同行的長輩不忘提醒我,從前緬甸比我們富有,是個魚米之鄉。抵達這一天,儘管是雨季,天氣卻非常的好。無雲晴空,陽光透過現代化設計的落地玻璃窗照耀了嶄新的機場,讓人覺得很舒服。

機場單位為流感做足準備,工作人員、移民官員、守衛均帶上口罩。在機艙上,我們已收到A型流感症狀的說明,每位抵步的乘客都要呈報自己是否有這些症狀,乘客們也須通過體溫檢測器。

離開吉隆坡國際機場時,卻沒有看到多少個戴口罩的機場工作人員。

通往酒店的道路非常順暢,沒有惱人的塞車。這裡的車子一般都很殘舊,小型卡車改裝成的“迷你巴士”比比皆是。

仰光市裡,有很多殖民時代遺留下來的老房子、辦公樓。至今,很多政府機構、大使館、酒店都在使用英殖民政府留下來的“寶藏”。這些見證緬甸輝煌時代的建築物中,也有一些已經年久失修。

但,有得必有失?吉隆坡市區附近的英式獨立洋房不都為發展壯烈犧牲了嗎?一幢幢充滿先人故事的房子、建築物都被高聳的鋼骨水泥大樓取代。或許,這是發展須付出的代價。

仰光路上處處可見售賣蔬果、小吃的小販。他們行裝簡單,一根扁擔挑起了烹飪的小鍋、食材,還有供食客用的盤碗、小凳子。這種街景,在吉隆坡已經絕跡。或許,城市規劃、衛生條例是這座城市承受不了的負擔。

一般緬甸人民年收不超過500美金。據說只要你把一顆芒果種子丟在土裡,不需任何灌溉,就會長出芒果樹,土地肥沃可見一斑。除此,他們也出產紅柚木、珠寶、玉,貧窮應該和他們扯不上關係。不談民主人權,只談基本民生,一般緬甸群眾的生活和我們的生活落差太大,不禁想問,那些國際經濟制裁到底制裁了誰?受罪的最先是這些手無寸鐵、平和、生性樂觀的緬甸平民?

由於制裁,外國商品不能進入緬甸,飛機、汽車都是老舊的。碰上曾在大馬怡保工作過5年的華裔德士司機,據他說,他花了美金2萬5來購買德士,但不要以為這是甚麼豪華轎車,那種型號早在馬來西亞的街道上銷聲匿跡。車內的冷氣、收音機不能操作,下起大雨時,司機須到車外用手把車鏡拉上。街道沒有排水系統,逢雨淹水,司機因此要繞道行使,更會將車資調高。

不由自主的想起自己的國家,那些不必要的種族、宗教包袱一定要拋開,為了自己,為了下一代。半世紀前比大馬繁榮進步的緬甸應成為我們的借鏡。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