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9, 2010

陳莉珍‧很有常識!

2010-09-24 19:21
最近一位長者與我分享,做人處事,尤其是從政者就該有常識(common sense)。其實,應該有常識的何止是從政者而已,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也該如此,尤其在審理牽涉宗教因素的案件時。
印度最高法院最近通過了訴訟一方的申請,暫緩了北印度地庭對它審理的一起案子作出裁決。在該起 案子裡,法庭必須裁決被興都教暴徒拆毀的一所回教堂附近的土地是由興都徒或回教徒所擁有。申請暫緩的一方認為,此事可以通過協商庭外和解。
印度首相也公開承認,這起案件將是印度今年國家安全最大的挑戰。1992年,該地的興都教徒以 該回教堂是建立在他們信仰的神明的出生地為理由,拆毀了自16世紀就落成的回教堂。這場暴動,造成了2千人死亡。
庭外和解,或許是避免流血事件,也是最合理的方案。
前幾天,柔佛高庭法官拿督Zakiah Kassim在審理拆毀原住民教堂的訴訟案裡,也展現了應有的專業及智慧。
起訴人是原本居住在Stulang Laut的基督原住民,而答辯人則是柔佛土地局、新山市議會及原住民事務局總監。
1993年,州政府征用起訴人的世俗居住地作為發展用途,並將他們搬遷至Kuala Masai的原住民村。搬遷前,起訴人表示已向當局確認,他們可以在新的村落建立教堂。
答辯人原本計劃在2000年將新的村落在憲報上發佈為原住民保留地,不過,卻遲遲沒有落實。當 起訴人在2003年搬遷到新的村落時,發現到當局並沒有替他們建立教堂,便決定自行建立祈禱場所。不過州政府基於該地尚未上憲報上被頒佈為原住民保留地, 該地仍屬於州政府所有,因此要求起訴人將教堂拆掉,不過卻遭起訴人拒絕。2005年聖誕節幾天前,有關當局進入該村拆毀起訴人建立的教堂。
審理這次案子的法官認為,有關當局沒有在憲報上頒佈該村落為原住民保留地的疏忽,不能構成他們 拆毀教堂的理由,也不能阻止這些原住民居住或使用該地的權利。他們拆毀教堂的舉動是不合法的。答辯人也沒有權利進入起訴人的土地,他們的行為等同侵入,而 且選擇在起訴人慶祝聖誕節前夕,如此高調拆毀教堂的手法極度殘忍及不公平。法官因此宣判起訴人獲勝,而答辯人必須作出賠償。
雖然不知道答辯人會否上訴,不過法庭這次的裁決,在一片擾亂人心的種族言論,宗教糾紛中,算是 一個人令人欣慰的結果,更可能重新建立公眾對司法失去已久的信心,絕對是一個很有常識的裁決!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9.24

陳莉珍‧刻板的印象

2010-09-03 19:14
大學印象深刻的一堂課——“律師、客戶、案件”。其實,教授的就是律師在面對客戶,處理案件時的職業 操守。
這堂課很有趣,沒有慣有的期末考,大學安排我們到不同的環境去實習,其中包括:市議會的法援 處、社區中心的法援柜台、律師事務所等等。依據我們的個人實習經驗寫個幾千字的報告,就是整個學期的功課了。
因為這堂課的緣故, 我接觸到了《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這本經典好書。這是這堂課的指定讀本。
故事背景是50年代的美國南部,主軸是一個小女孩描述白人律師父親替被誣陷強姦白人女子的黑人 辯護的過程。
小女孩的父親——亞惕‧芬鵸(Atticus Finch)不理會社會議論和白人的憤怒情緒,堅持為黑人辯護。在當時黑人社會地位卑微的年代,他幾乎成了眾人的箭靶。作者替亞惕樹立的形象,喚醒了很多 人內心的正義種子,很多法律界名人都承認自己修讀法律的原因就是受了此書裡這個虛擬人物所影響。英國《衛報》一名專欄作者將亞惕形容為“被欺凌的無聲人士 的保護者、暴行的反對者,及捍衛毫無希望法律案件的生者。”
儘管審判過程中,亞惕出示了有力證據證明黑人嫌犯的清白,陪審團最後還是通過他有罪。瀕臨絕望 的嫌犯,在企圖逃獄的過程中被鎗殺了。書中的黑人嫌犯,是社會刻板印象的受害者,陪審團不願意摒除他的膚色替他帶來的負面影響。有別與當時社會裡對黑人社 群的印象,這名嫌犯是個努力工作、認真生活及虔誠的教徒。
在書裡,亞惕不停的教育女兒一些人生道理,其中包括如何瞭解身邊的人。他是這樣說的:“你永遠 無法瞭解一個人,直到你從他的角度思考,直到你‘爬進他的皮膚’走動。”
膚色、宗教沒有理由影響我們對正義的渴望,對是非曲直的認知,重要的是我們能否懷抱同理心。如 果,我們能夠擺脫所謂的刻板印象,讓膚色、宗教不成為我們衡量、判斷他人的主因,那麼很多負面情緒自然就能夠被化解了。
如果這個國家由上至下都懷抱著同理心,擺脫一些刻板印象,那麼我們對很多事物的看法必然不同, 那麼所謂的種族關係法令、種族委員會都沒有存在的必要。
從現在開始,讓我們摒棄對其他種族朋友的成見,這將是一個好的開始。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9.03

陳莉珍‧將來怎麼辦?

2010-09-02 19:07
“你們之間為甚麼以英語對談,不是該用你們自己的馬來西亞語嗎?”在曼谷乘德士時,一位年輕的德士司 機好奇的問我和朋友。
上週末與幾個好友到曼谷自助旅行,可說是毫無預設旅程的我們,就像無頭蒼蠅般按從酒店櫃台獲取 的免費地圖亂鉆。由於同伴中有人不懂中文,我們用英語交談。
我們的行程很隨性,決定了去那裡才開始找交通工具,探問費用。偏偏這樣的旅客往往成了路上兜售 客的目標,總有人不停地向我們兜售旅遊配套,好幾個德士司機也拒絕使用計程表,堅持要開價收費。
碰上了這樣的局面,我們就會開始用馬來語商量對策,雖然未必萬無一失,畢竟可能還是有聽得懂馬 來文的泰南人,但這可能比用方言來得強。馬來西亞語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遠比自己想像中來得高?
其實,認真想想,在馬來西亞長大的我們,確實有些優勢。英文水平不低,如果受過中文教育,聽、 說、寫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問題。假如在印尼,用馬來話也可以通行。
不過,曼谷之行讓我們一行人見證了泰國當局提倡的“魅力泰國”,難怪各國遊客蜂擁而至,單單從 吉隆坡往返曼谷的班機一天都有好幾趟。環繞旅遊業應運而生的商販不計其數,整座城市讓人感覺朝氣盎然。雖然價格廉宜卻有些不良商販敲詐旅客,地鐵配備十分 方便,稍嫌不足的是路線圖對遊客不太友善。曼谷這座城市以它獨特的魅力讓人回味無窮。
此趟曼谷之行湊巧碰上了曼谷地方議會選舉,在路上遇上了一些拉票的隊伍,一些景點因為變成了投 票中心,讓我們不得其門而入。禁止全城賣酒兩天的選舉法令也讓我們在遠近馳名的“天空酒吧”眺望曼谷夜景時,感到一絲遺憾。隔天媒體將這場投票率不高(近 5成)的選舉,形容為對該國首相阿比希的領導的一次肯定。如果泰國的政局可以穩定一些,這個國家絕對可以崛起為本區域的另一股重要勢力。
當鄰國繼續大步邁前之際,仍在種族、新經濟政策課題上打轉的我國何去何從?
“大馬將來怎麼辦?”離開曼谷那一天,同伴對大馬前景憂心忡忡。
想問這個問題的大馬人何止她一人。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9.02

陳莉珍‧尋求愛心助學者

2010-08-26 19:03
向公眾募款被拒,婦女勃然大怒詛咒對方,盼望對方能落得像她所謂的受惠對象―—安老院裡孤苦無依,百 病纏身的老人家一樣下場的新聞,讓人匪夷所思!
這讓我想起幾週前發生在星洲日報文教部的一件事。
一位年長的愛心助學者上報社來交付愛心助學金。豈知,訪客保安登記程序令她直呼麻煩,更決定從 此不再參加“讀者愛心助學計劃”。最後,她更將受助學生從中國寄來的感謝信丟棄在報社。
想到曾受這位阿姨資助的中國貧困學生可能會面對無錢上學的問題,負責接待這位阿姨的年輕女記者 在送走阿姨後情急下眼紅落淚。被丟棄的感謝信,看起來毫不起眼,卻是受助的學生通過學校、僑聯、一層一層寄至馬來西亞助學者手上的心意。
助學活動除了尊重捐助者個人的意願,更重要的是助學者與受助者的緣份,這是任何募款者都要認清 的一個事實,儘管憂心,那位記者始終對那位阿姨保持溫和有禮的語調和態度。
負責“讀者愛心助學計劃”的同事常會接到讀者針對助學計劃提出這個問題:“接下來每年都得捐款 嗎?”很多想要助學的讀者擔心,如果來年經濟環境不許可,無法繼續助學,他所資助的孩子就可能輟學。
其實助學者無須擔心類似的問題,如果來年因各種原因而無法繼續助學,他們所資助的學生,依然在 我們的名單上,我們將會替他配上新的助學者,而對於這些生活困苦的山區孩子而言,您之前捐出的助學金,至少使他們仍留在學校。
曾有捐款者投訴同事的效率欠佳,遲遲未收到收據或受助學生資料。由於避免把助學者的捐款花在行 政費(聽說一些慈善組織把公眾捐款的相當一部份用在行政開支),我們未曾專設部門處理助學計劃事務,文教部的編輯和記者都是在一邊忙著份內的採訪、翻譯、 編輯工作的同時,一邊兼做助學計劃工作,例如,接聽助學者的查詢電話、整理學生資料和處理書信往來、籌組愛心助學探訪團等等。我們不敢否認,我們的工作仍 有許多待改善的地方。
秉持著相同的理念,星洲日報一力承擔與助學者書信往來的郵寄費,而助學者所捐出的400令吉助 學金,星洲日報分文未取,除了直接把700元人民幣交到受助學生之外,餘額將交給中國當地的僑聯或捐給學生所在的學校,充當行政及郵寄學生資料和信件的費 用,有時會充作購買文具給山區學校之用。
第六屆“星洲日報讀者助學計劃”已開始招收助學者,我們誠邀更多熱心讀者加入助學者的行列,讓 我們攜手,真心為更多貧困山區的學生帶來改變人生的一次機會。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26

陳莉珍‧新版憲法?

2010-08-20 19:14
最近所謂“新版憲法”流傳世面。據媒體報導,曾收到“新版憲法”的霹靂州宗教司宣稱,馬來人特權及回 教官方宗教的地位將不保。
這樣的修憲建議,當然會引起某方面的惶恐。
新聞、通訊及文化部長萊士雅丁更是提醒民眾,修改憲法的建議將會帶來令人困擾的負面影響。部長 認為,修改憲法不該被當作是件簡單的事。他也認為,這種建議違反了“一個馬來西亞”精神。
首相署部長納茲里將“新版憲法”形容為咖啡店談話,不值一提。他說,如有修憲,他會是首個獲知 的人,因為任何修憲都必須通過國會。他認為,警方無須浪費時間調查此事。納茲里也說,想要修憲不是罪行。
《聯邦憲法》是我國至高無上的法律,任何隨之而來的法律都不能違背憲法。但是,這並不代表《聯 邦憲法》不可修改。
《聯邦憲法》第159條制定修憲必須通過的程序,包括必須獲得國會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及國家元 首的同意。立國以來,修憲並非史無前例,在多宗改教案頻頻被提起的122(1A)法令(民事法庭無權干預回教法庭權力的事宜)是在1988年修憲後加入 的。
法律如果不能修改,即違背了法治精神中律法必須與時並進的原則,這也是為何很多人士一再強調 《聯邦憲法》是一份“活著”的文件。
修改法律的權力,就像是一把雙刃劍,修憲可能會為部份人民帶來負面影響,但也可為另外一部份的 人民帶來正面的影響。重要的是,這項修憲能否具體反映人民的意願。有別與一般議會民主制國家的修憲程序,我們的修憲無須通過公投,因此我們只能靠由人民投 選的議員在國會反映我們的意願。
為了讓立法者更能透徹的瞭解民意,我們必須鼓勵更多討論及意見的發表,尤其是涉及人民的權益、 憲法的問題。以開明的態度討論修憲的課題,謹慎的通過修憲,才是真正尊重憲法精神。
不論“新版憲法”是否屬實,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懂得善用自己在憲法下的權利,抗拒一些偏激,甚至 不合理、無法體現真正馬來西亞精神的修憲。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20

陳莉珍‧坦誠面對

2010-08-19 19:03
8月15日是二戰終束的65週年紀念,日相菅直人及其內閣成員今年不參拜向來引人非議的靖國神社。不 僅如此,在東京出席一場二戰紀念儀式上,菅直人承認日軍在二戰中對其他國家造成極大損失及痛苦,並對戰爭造成的傷害,表達深切反省與哀悼,並向受害者及家 屬致以誠摰慰問。
這項前所未有的舉措,成了世界各大媒體的焦點,更帶出事件背後更重要的信息:日本終於放下了長 久的包袱,坦然面對歷史。
從懂事開始,就不斷在報上看到關於日本的下列兩則新聞:日相參拜靖國神社、日本教科書篡改史 實。我也沒有忘記歷經二戰的先父說過的一些點滴,印象雖然模糊,但我記得父親對日軍的厭惡及憎恨。不管換了幾任首相,日本政府面對二戰歷史的態度,總惹人 非議,更留下很多遺憾。
周恩來曾經說過:“沒有人可以篡改歷史。”無論日本教育部如何撰寫自己的歷史課本,他們絕對沒 有辦法改變日本在二戰裡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們對二戰受害者造成的傷害。就算歲月將歷經慘痛的受害者或見證者一一帶走,後人還是可以從史實記錄、文學作品、電 影、曾經歷二戰的祖輩、父輩們口中等方法得知二戰的點滴。歲月或許可以淡化創傷,讓傷口結疤,卻無法改變歷史。
日相選擇不參拜供奉14名二戰甲級戰犯的靖國神社而公開對二戰受害者道歉的坦然態度,將引領亞 洲走向時代的另一個里程碑。我國一些領袖可以從中得到一些甚麼啟發?日本用了幾十年願意面對二戰真相,我們需要多久才能放下一些歷史包袱呢?
趁著這個獨立月,大家可以好好的想想,作為一個國家,我們該如何坦誠的面對歷史?或許,放下一 些甚麼“不可讓513歷史重演”的威脅?還是,放下一些老掉牙且無益的種族政策或論調?
坦然面對歷史的真相,真心相待,努力履行那些奮力爭取獨立的先輩們當初對這片土地的承諾,大馬 人民才有充滿希望的未來。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19

陳莉珍‧大學生參政?

2010-08-13 19:25
一名國大生以“國大亞洲法律系學生組織主席”名義針對大學生可否參政的課題發表了一篇題為“大學生加 入政黨與否,讓大學生自己決定”的文章。
該組織認為,參政或加入政黨不是關心政治的唯一方法。他們不認同限制大學生參政的大專法令條文 會阻礙大學生的發展。他們問,參與政治的權利是否比培養能夠獨立思考、學識淵博、擁有競爭能力及各自領域專長來得重要。他們認為,政府必須衡量兩者的輕重 之後,才能決定是否應該讓大學生參政。他們的立場:現在的大學生絕對成熟到可以定奪目前的時機尚未成熟讓大學生參政。他們主張應該維持現狀。
在現有的1971大專法令第15條文下,國內的大專生未經校長許可不得加入政黨,同時也不可發 表支持、同情或反對任何政黨的言論。該法令也闡明這些大學生將不會被抑制發表與他們學術研究有關的言論,但這不可在由政黨所組織、贊助的場合裡發表。任何 違犯以上條例的學生將受到紀律對付,包括被開除學籍。
一般上,反對限制大學生參政者都會提出大專法令第15條違反了聯辦憲法第119條,即任何年滿 21歲的公民享有投票權,以及憲法第10條,即大馬公民可享有言論及集結成社的自由。
因為被懷疑在烏雪補選中參與政治活動而遭受對付的4名國大生,已入稟法庭挑戰大專法令是否違 憲,案子仍在審訊中,不管法官如何裁決,勢必引人矚目。
回到上述學生組織的文章,雖然是來自法律系的學生,他們卻未曾提及任何法律條文來支持自己的論 述,而選擇現下的政治環境來探討有關課題。
他們認為,目前的政治形態過度專注與玩弄政治,以至人民對從政者失去了信心。他們認為,我國的 政治環境不需要過於激進及過度狂熱於個人政治理念的領袖來捍衛國民發展。他們認為,獨立思考、做決定及批判的權利應該不受政治理念所影響。
不過,既然加入政黨與否,應該由大學生自己來定奪,那麼假如此組織要貫徹這種精神,是否更應該 反對立法限制大學生參政呢?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的大學生連自己決定的權利都沒有。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13

陳莉珍‧我們變了嗎?

2010-08-09 19:07
“我弟竟然說他不懂怎樣和人通電話!”好友向我訴苦。
她的弟弟今年16歲,是位中學生。一次,好友撥電話給她弟弟,弟弟竟要求她上MSN聊天,因為 他只懂得用電腦打字與人交流,已不懂如何開口與人交談。好友說,她花了好一段時間才讓不愛說話及口齒不清的弟弟開口和自己聊天。
好友的敘述讓我想起了家裡年齡相仿的外甥,外甥與好友的弟弟的共同點就是兩人都是互聯網遊戲玩 家,外甥是茶飯不思的沉迷於網路遊戲,最高峰期,他會早上4點鐘起床,趁著出門上課前的空檔上網。下課之後,如果沒有打球,回家匆匆吃完午餐之後,他又坐 到電腦前了。
後來,我和同事聊起這件事,發現他們家的男孩也和外甥一樣,為了上網玩電子遊戲,寧願犧牲睡 眠,提早起床,利用出發到學校之前的時段,開啟電腦投入遊戲世界。
與好友、同事聊到這個課題,我才恍然大悟當年家裡那個吱吱喳喳,總是有說不完的話的小男生是如 何消失了。
去年,有個16歲的同鄉女孩來到吉隆坡,在我家寄宿,幾天後她孤身一人要到怡保探望通過網路遊 戲認識數年卻素未謀面的網友。這個女孩很大膽、機靈,我不擔心她迷路,倒是擔心她遇上歹徒,因此電話跟蹤以確保她的安全,最後,當她安然無恙的回到吉隆 坡,我才放下心頭大石。
這些年輕朋友在網路世界裡找到自己的天地,不要以為他們在網路世界裡是孤獨的,在網路遊戲中, 他們有競爭的對手,一起搏鬥的戰友,他們當中有得還會進行武器交換、買賣的交易。一切都拜科技發達所賜,這些活動都可以在虛擬世界裡進行,如今他們結交的 玩友,可以來自世界各地,透過MSN聊天,想要面對面交談,他們甚至可以使用視頻聊得不亦樂乎。
可是,在真實生活裡,他們往往沉默寡言,漸漸也和家人筑起了一道墻。到底他們通過網路認識的朋 友是哪些人,家人無從得知,而他們的人生步伐會否因為網路而改變?他們的人生目標又是甚麼?他們對真實世界的險惡可有認知?
網路科技予人方便,但將令人類世界徹底改變。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09

陳莉珍‧徒勞無功?

2010-08-06 19:11
兩天前,美國前副總統戈爾與對立政治陣營的美國國防部副部長沃爾福茲聯合在《華爾街日報》發表了一篇 聲明。兩人聯合要求美國政府替正面對雞姦案審訊的安華出面,也呼吁大馬政府有智慧的行事。
兩人如此寫道:“安華先生擁有激勵未來及希望的特質,這些包括對議論和意見交流表現透明和開明 的態度、對問責及良好治理原則的承擔;對國家及世界未來的關心,更不忘他捍衛自己理念的勇氣。我們相信他將忠於那些能讓大馬興盛的價值,包括:多元化、包 容及自由。”
這無疑是他們個人的意見,而他倆的意見是否代表大馬人民的心聲,大馬民眾能否對安華也抱有與他 倆相同的信心,不是我在這裡要討論的課題。
不過,兩人的聲明從頭到尾都將法庭與政府混為一體,尤其是最後一句:“要求大馬政府內可以決策 的人士,有智慧的處理這案件”,到底指的是法官或政府領袖?
大馬至高無上的法律——《聯邦憲法》闡明:大馬是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獨 立及互相權衡。這兩位在導世界民主制度守護者——美國的政府內曾擔任要職者,應該更熟悉三權分立的制度,刻意模糊司法與行政權的聲明,比之前呼吁大馬司法 確保安華受到公平審訊的嗆聲來的更嚴重。
兩人的看法或許未必代表絕大部份國際社會的看法,不過,二人確實也有舉出各種數據來支持自己的 看法。
兩人認為:“安華面臨國家的審訊,而這個國家正在面臨人民及世人的審訊。”的確,安華雞姦案二 號,對大馬司法而言,是一次嚴峻的考驗,也是大馬司法是否獨立不受執政者干預的一次機會,然而,真正的對大馬司法下判的法官不單單是國際社會,而最關鍵的 是對司法缺乏信心的大馬人民。
如果聆審的法官可以給予安華一次公平的審判,不管結果是甚麼,任何美國領袖、前領袖,甚至美國 政府都無權干預。只有真正公平的審判,才能正告世人,大馬實行的是符合現代文明標準的法律及司法制度,外國人最好別對我們的司法指手劃腳。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06

陳莉珍‧客觀報導消亡?

2010-08-02 19:02
一個剛離開大學校門、充滿干勁的年輕新聞從業員向身旁的同事解釋最近某家企業的醜聞。一旁的我忍不住 插嘴問:“你的消息是來自昨天某網站的報導吧?”
這宗讓年輕同行如同真理般宣揚的事件,是發生在遙遠且國人都不熟悉的國度。我看過之後,覺得報 導與事實有出入。
身為一個網民,我也曾將網上一些聳人聽聞的小道消息當茶餘飯後的話題,像這年輕同行一樣。網上 這些消息我無從查證,也無法鑒定消息來源。
在這網路發達的年代,有多少訊息是如此以訛傳訛的散佈出去?
最近有人建議,在這科技發達,人人是公民記者,且報上的報導似“昨日黃花”的時代,新聞工作者 要捍衛自己的專業,就得在每則報導裡,加入個人主觀意見。這位仁兄認為:“在新聞報導裡加入情緒及感情,並沒有錯,也不違反專業道德,只要不掩蓋事實就好 了。”
很多電視台的新聞節目、網站引用了類似模式而獲得了極大的成功,但這是否適合所有媒體人?
向來以煽情新聞手法搏出位的壹集團,最近在台灣推出的網上新聞頻道,其報導手法雖然略顯夸張, 卻不失中立。它報導近日市面上銷售的豐胸餅乾的手法就凸顯了其客觀立場,儘管新聞背景播放女性穿著養眼的照片。壹電視台針對產品號稱含有可以豐胸成份的問 題,造訪了中西醫、銷售商,面面俱到,秉持著客觀報導的原則,將總結的權力交給了觀眾。
這種處理手法與網上一般看到的主觀新聞報導,有如天淵之別,而壹電視能否靠著這種手法在競爭激 烈的台灣新聞界佔一席之地,也將測試客觀新聞報導的前景。
回到馬來西亞,因為箝制媒體的法令讓媒體發展受到干擾、因為公民記者無處不在而以創意之名放棄 了新聞守則,這就是媒體從業員的出路嗎?
在充斥著流言蜚語、未經證實訊息、小道消息的環境中,成為民眾可以依賴、信任的中立客觀的新聞 來源,不就是新聞從業員的最終的目標嗎?或是在這樣的時代,民眾更需要更多獨立判斷的能力?
如果有一天,客觀報導消亡了,那是因為民眾,特別是媒體從業員不再信任它了。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8.02

陳莉珍‧法治社會

2010-07-30 19:19
你可以想像得到,在一個法治(Rule of Law)不健全的國家生活的情景嗎?
對世上無數生於五、六十年代之後的人而言,民主、法治就是治國的根本。以馬來西亞來說,獨自以 來就是如此,對於國民,法治是理所當然。
第十五屆大馬法律大會前天舉行,邀來了著名的前澳洲高庭大法官邁克科比(Michael Kirby)發表開幕主題演講。他帶著懷疑的角度談法治。縱橫法律界近半個世界的邁克科比,是澳洲服務最久的司法人員,更是澳洲高庭裡最常提供異議判詞的 法官,他的判詞多被視為開明中包含對各造的惻隱和體恤。
在長達29頁的演講稿裡,科比法官探討了近代法治社會的主要範疇,其中讓我關注的是:一、法律 必須是清晰及可預料;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三、法律保障基本人權;四、部長及官員在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是必須合理及不能逾越;五、國家須履行起國際法律 責任;六、公開、公平、沒有拖延的審訊;七、沒有秘密審訊或任意逮捕;八、沒有未經審訊的拘留;九、選舉及司法或其它審訊機制裡沒有干預或腐敗;十、通過 開明的機制及機關,資訊、言論表達自由運作的社會。
科比法官認為,那些將糾紛交由法庭審訊的人士都相信會得到一個公平及獨立的裁決。如果這個認知 被質疑或改變,將讓公眾無法安心的接受法庭的裁決。他提及法治社會的存在,為商界提供可預知和公平裁決的實際效益,也是維護法治系統的重要因素。
他不忘提醒各方,尤其是法官們,在努力打造法治社會時,不要忘記法律條文可能會與時代脫節、不 平衡、或缺乏後來的訊息及違反了普世人權。太過嚴謹的遵照法律條文,將會造成不公。一套公平(保障貧富、少數多數人權益)、與時並進、保障人權及簡單的法 治,就是對公眾最有效的法治。
作為一個法治國家,大馬的表現如何呢?
幾天前,大法官查基曾公開聲明,林甘短片事件已成歷史。但真的成為歷史了嗎?當有關涉案人士依 然逍遙法外時,我們的司法真的贏回了公信?
當限制言論自由的出版法令、允許未經審訊拘留的內安法令依然存在時,如果要達致科比法官提倡的 一個完美法治社會的目標,我們都需要繼續努力。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30

陳莉珍‧單純的心

2010-07-26 19:02
某天,某國中課室。
“老師,你看了那部本地製作的華文賀歲片嗎?”一名馬來學生問華裔老師。
這個問題讓老師有點愕然。其他同學也跟著起哄,“是啊,老師,你看了嗎?”“你們都看了嗎?” 老師反問。後來,這老師知道班上很多同學都看了這部影片。
這是部票房不錯的電影,有那麼多觀眾其實也不奇怪,不過會讓這名老師驚訝的應該是因為班上只有 兩名華裔同學,其餘的學生不是馬來就是印裔同學。
原來,幾天前,這群學生相約去看電影。大家都談不攏到底要看那部馬來片或印度片,最後突然有為 同學靈機一動,提議去看部本地製作的華文賀歲片。
大家七嘴八舌,有人問:“聽不懂,怎麼辦?”,就有人答:“不是有字幕嗎?”,後來有人說: “這是大馬製造,我們怎樣都要支持一下吧!”。
就這麼一句話,他們不分種族的走入影院支持了這部“大馬製造”。
這是從一名星洲日報學生記者聽來的小故事,有的人可能覺得這根本微不足道,但背後的社會意義卻 讓人深思。
曾經看到香港武打明星成龍的電影預告海報高掛吉隆坡那間專門播放寶萊塢電影的戲院的佈告板上。 成龍、楊紫瓊在友族同胞中早是耳熟能詳的名字,語言並沒有限制他們入場觀賞這些武打影星的片子。電影這門跨越言語、文化的藝術創作早就將各族人民帶到了一 個共同的平台。
三、四十年前,馬來西亞各族人民之間的相處沒有分化,自513事件發生以來,由於野心政客操弄 宗教、種族課題,族群之間日益分化。這種為了一己私利的分化行動,帶給了我們無窮的傷害。
不過,我們必須謹記,很多時候,少數極端份子的言論並不代表各族大多數人民的想法。譬如,多數 回教徒對於早前發生的焚燒教堂事件也感到不滿。
慶幸的,仇恨的種子沒有像政客們所希望那樣散播到各族年輕人身上,很多年輕人依然用最單純的心 來愛護這個國家,或許他們的世界裡沒有牽涉太多的爭權奪利、私人意圖,所以他們能夠將事情看得更透澈。
他們的身上,我們看到了真正的馬來西亞。我們的政治領袖應多聽取他們的看法。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26

陳莉珍‧有效的契約

2010-07-23 19:03
陳凱希在為商聯控股案供證時,對“社會契約”作了詮釋:一種傳統及不言而喻,大家都有共識、共同執行 且不會違反的協約。不談商聯控股案,只談“社會契約”(也有人將之譯成“假定契約”)的概念。
一般引用在政治社會架構上,人們將“社會契約”詮釋為人民接受政府的統治,即認同他們被統治的 方式,而政府的權利建立在人民的公共意識上。美國的《獨立宣言》是“社會契約”的表彰,但社會不斷的演進、改變,這份隱形的契約如何繼續生效?
哈佛大學哲學教授邁克‧桑德爾(Michael Sandel)在他的著作《公義:該如何是好?》,探討了美國的“社會契約”。
他說,在美國,除了移民在宣誓成為公民,並承諾遵守憲法之外,多數美國人都沒有簽署所謂“社會 契約”。他問:“那為何我們必須遵守法律?而政府又如何能宣稱自己獲得受治理者的認同?”
他列出了幾位重要的哲學家的理論,包括洛克(John Locke)的默許論,即人民在享用政府提供的便利,同意遵守法律;坎特(Immanuel Kant)的假設同意論,即如果應可能獲得群眾的集體同意,那就是一項公平的律法;羅爾斯(John Rawls)則提出要我們一開始就摒棄自身的宗教和道德觀,而依據理性選擇一套治理的制度,而這個制度必然就是公平的。
他也探討合約的道德問題。很多時候立約雙方未必擁有同等的談判條件。他強調,立約如果要公平就 不能忽略兩個主要的條件:自主性及雙方互惠互利。他引用出軌妻子的忠實丈夫為例。丈夫憤怒的理由,不單來自妻子違反了婚姻契約的行為,更是因為自己多年來 循規蹈矩而期望妻子給予同等回應。
桑德爾教授的理論,應同樣適用於其它國家。
大馬人對“社會契約”這個名詞並不陌生,有人說《聯邦憲法》就是以獨立前的社會契約為基準。但 我們不能忘了憲法自身應該是一份反映人民需求的文件,它必須與時並進,公平公正的反映各族人民的公共意識。
只有成功將人民的公共意識融入憲法,從人民的角度詮釋這份文件,才能讓它成為一份真正有效的契 約。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23

陳莉珍‧年輕人非得從政嗎?

2010-07-22 19:09
“請問兩位對想從政的年輕人有甚麼話說?”一位出席星洲日報舉行的“本土化.國際化”講座的年輕人如 此向台中縣市長黃仲生及胡志強提問。
一般來說,許多大馬人對國家現狀都有無力感。這種無力感讓很多人對政治不聞不問,但也有些年輕 的有志之士認為要改變國家就得從政。
記得一位年輕的反對黨議員在一場公開演講上曾如此呼吁在座的年輕人:“不要因為認為政治生態齷 齪就拒絕從政。”言下之意,如果你厭惡時下的政治生態,你就應該投身政治,用實際行動改變它。
但務實的黃縣長和與會者分享了自己的從政道路及智慧之後,不忘提醒年輕人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對 社會作出貢獻。堅守自己的崗位,將工作做到最好,就是對社會最好的貢獻,不管是經商或是任何行業的人士都一樣。
政治不是社會的全部,社會的巨輪更不能單靠政治人物推動,每個人都有著自己必須要扮演的角色。
國家領袖有主導國家政策的任務,但背後卻必須由各個相關領域的學術理論做後盾,最後更需要基層 的公務人員來有效執行,最後由媒體、人民來監督。由上而下是一個多麼龐大的團隊,這不是單單一個從政者可以推動的。
時評人凱琳拉斯蘭在最近公開演講時指出,這個國家的改革必須從經濟層面出發。308大選之後, 我們都可以領略到,政治改革絕對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看著曾經落後的鄰國,如今都已漸漸起飛,我們也意識到已等不及政治改革來推動這個國家。
年輕人未必要從政,但卻不能對政治冷感。開始認識憲法賦予自己的權利,努力履行自己在民主制度 下責任:監督政府及朝野的代議士,確保人民的利益得到保障,透過他們反映民眾的心聲,最後再利用自己手上神聖的一票,決定他們是否連任。一個擁有高度公民 意識的群眾,就是改變社會弊端的關鍵,也是確保政府不敢濫權的最佳機制。
對年輕人而言,無論你是個商人、專業人士、藍領階級,只要你堅守崗位,發揮所長,在自己的領域 交出漂亮的成績單,你就能推動這個國家的改革。
只要用心,未必要從政,我們也可以看得到改變。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22

陳莉珍‧緣份

2010-07-20 19:03
“支持一下吧!所有的善款都會捐給指定的受惠團體。”最近出席一項在夜店主辦的慈善活動,一個全場拿 著募款箱的女生如此告訴大家。
慈善事業已然成了一種趨勢,很多團體都把活動和慈善結合,成功籌辦活動之餘又能協助社會的弱勢 群體,何樂而不為。不過,也有人打著慈善之名,行詐騙之實。如今在市面上不乏活躍的籌款單位,小販中心、咖啡店裡亦有殘障人士兜售小物件或某慈善團體代表 拿著某政府單位發出的許可信募款,形形色色、真真假假公眾則不得而知了。
“我並非吝於捐款,只是我的錢可以到真正需要協助的人手上嗎?”有個朋友曾向我反映他的疑慮, 這也是很多民眾的疑慮。在各個大型籌款活動背後,到底有多少成的善款最後落入受惠單位手中?
這是任何想贏取民眾信任的慈善團體必須要注意的事項。
推廣慈善事業的手法也日漸多元化,有的募款單位相當用心,會想出別出心裁方法吸引公眾參與活動 進而籌款,也有者開始借助不同單位的力量,例如一些藝人朋友們,號召更多有志之士加入行善的行列。
“有次,我替小外甥報名參加一個大型的慈善活動,希望他可以通過這個活動瞭解到我們社會裡很多 不幸人士的遭遇,豈知回來之後他只和我分享看到偶象的雀躍!”一位讀者曾如此向我反映。有時活動越成功,噱頭越大,卻有可能偏離行善的主軸。
五花八門的社會裡,如何發揮一顆最簡單的善心是一門很大的學問。
一般上,各個不同的慈善團體都會尋找能協助他們的對象,在社會資源有限的局限下,這種處理手法 無可厚非,而捐款者也絕對可以依自己的意願協助需要的單位。如果發揮我們微薄的力量,可以讓一些有需要的人感受到關愛,甚至解決燃眉之急,伸出援手又何 妨?
捐款,講究的是一份心意,也是受惠者與捐款者的緣份。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20

陳莉珍‧中文文稿發出後

“有些上司會認為在工作上有所表現是盡本份,而犯錯就是失責。在這種上司手底下工作的人,通常只會聽 到上司的譴責,鮮少聽到贊美。”一位前輩曾如此告誡我。
一則“8警員拒貪獲褒揚”的新聞,讓我想起了這位前輩的教誨。
8名警察因拒絕接受賄賂獲全國總警長褒揚狀及獎金嘉獎。一名服務21年的華裔警官向媒體表示多 年來他首次獲得總警長的褒揚狀,非常開心。他說,“這無關獎金多少的問題,重要的是這是一項很高的榮譽。”顯然,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部隊希望通過榮譽感讓警 察拒絕受賄,減少貪污問題。
大馬的警察貪污到底有多嚴重,至今被控告及定罪的人士又有多少,明確數字有待有關當局提供。
有人說,人都需要掌聲,上司未必需要提供豐厚獎勵金,但適時的嘉許是一種肯定。這一套適合套在 警察部隊身上嗎?守法難道不是執法人員的本份嗎?
根據2009反貪委會法令,任何人士收受賄賂都是違法的行為,而身為執法人員更不例外。反貪委 會法令更列明一些狀況下,一旦公職人員涉貪,該公職人員必須舉證推翻而非由控方來舉證。
警察不受賄算不上甚麼優異的工作表現,那是份內事。有人可能認為這種說法未免太過嚴苛,不受賄 也是做好本份的一種,總警長嘉許也不為過。
但,如果站在執法最前線的警察都不懂得守法,我們又如何要求普羅大眾遵循法律呢?站在執法最前 線的警方都需要通過嘉許來鼓勵他們不犯法,也未免太可悲了吧?
打擊貪污的方法很多,白俄羅斯為了打擊嚴重的官員貪污問題(該國去年有逾2萬人被定罪),總檢 察長組團帶領政府官員探視監獄,希望可以對官員們起警惕作用。白俄羅斯總檢察長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否能奏效不得而知,但肯定看到了些許打擊貪污的誠意。
杜絕貪污,執法要有效率,這個重擔必然落在反貪委會身上。或許,史無前例對外發中文文稿承諾不 會袒護涉及趙明福死亡案件的官員之後,反貪委會可以認真看待打擊警察部隊內的貪污問題?
當然調查過程要確保趙明福事件不會重演。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16

陳莉珍‧不再無助

2010-07-12 19:12
剛在國外完成短期進修課程的朋友告訴我:“很多事情我都看不順眼,這個國家還待得下去嗎?”我想鼓勵 她繼續留下來打拼,但如果對她動之以理,我毫無立足點。
最近,默迪卡調查中心發佈的民調結果揭露,馬來西亞人對改變國家感到無能為力。3000名受訪 的民眾當中,有近7成人士都覺得自己在國家大事裡沒有決定權。問卷內容涵蓋國民團結、民主參與及肯定式措施等等課題。
有人將民調結果解讀為納吉政府施政仍無法有效地取得群眾的信任;也有者認為,政策並未能反映人 民真正的需要。超過五成受訪者認為公款並未得到善用。超過六成受訪者認為,政府提供的支援並不能協助到真正需要的人。多數受訪者更希望改善現有的教育制 度。
對國家缺乏信心是國民普遍的心理。
政府總是突然宣佈某項發展計劃,例如,核能發電廠,國人根本來不及反應,政府就已經告知我們計 劃將在哪一年落成。我們也有部長搞烏龍,這一天公佈要耗資巨款修建嶄新的國會大廈,過幾天又聽到國會要搬到布城的會展中心,再過幾天又不是那麼一回事。這 顯示政府內部組織出了問題。
談到教育制度,問題又何止於教育學術水平。頻頻發生的校園紀律問題更讓人憂心。很遺憾的是,就 算報章有人出來指證賭球卜基已經滲透校園,我們的部長卻認為媒體應該更小心報導,如果真的有學生涉及賭球,就應該提供名字,免得讓群眾有全國的學生都在賭 球。部長的反應讓我感到意外。最起碼他應該告訴我們已下令徹查,確保杜絕校園賭球活動,而非直接對媒體喊話,要求他們不要刊登未經證實消息。不要忘了這些 學校都是在教育部的管轄之下,從校長到老師都隸屬教育部,發生紀律問題卻由媒體揭發,這何其難堪?但選擇用“媒體可能報導錯誤”的理由來應對問題,絕對無 法讓人信服。
我的那位朋友眼看著這一切的發生,要讓他留下來,我只能動之以情。但是執政者能否讓我們看到未 來,看到一個屬於我們,一個我們人民願意共同承擔榮辱的大馬?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12

陳莉珍‧悲喜交集

怎樣的新聞不會構成誹謗?相信這對很多新聞從業員而言,是一門看似簡易卻難以掌握的學問。
誹謗法下,會影響公眾對有關人物產生負面看法的字句,都能構成誹謗,而且就算屬實,法庭也限定 消息只能向特定群眾發佈。答辯人也可引用下列幾項理由抗辯:文章雖含誹謗成份卻屬實(Justification)、公平議論(Fair Comment)、受約制特許權(Qualified Privilege)等等。
一般上法庭都會事先將誹謗內容視為不實,直到答辯人可以推翻為止。在新聞工作中,不管是寫評論 或新聞報導都是在與時間賽跑,新聞壽命不長,在緊促時間內,就算再盡責的媒體都會犯下刊登錯誤訊息的事件。
儘管如此,長久以來誹謗法並未考慮媒體的局限。遲至2001年,英國最高法院才在一起關鍵性案 例中在受約制特許權裡納入了媒體特權(Media Privilege):在牽涉公眾利益下的特別事件裡,只要負責任的報導/評論,就不必為構成誹謗內容負責。但法庭必須確認報導是否符合公眾利益,而公眾 是否享有合理的知情權。
至2008年,沒有任何一家新加坡報章成功以此特權抗辯,而在大馬也屬罕見。
近日,高庭在大馬職工總會前主席再納南拔起訴太陽報等五造誹謗的訴訟中,媒體從業員看到了一線 曙光。在這宗大馬史上最高索賠額(2.5億)的誹謗訴訟裡,法庭宣判起訴起訴人敗訴。
再納以太陽報單一封信,沒有查明真相,就做出上述不確實報導而作出訴訟。太陽報在該篇報導中引 述第4答辯人S.蘇馬孫德南,以再納無法在公積金局推出的年金存款計劃下為職工會會員爭取應有的福利為由,要求再納住口,否則就辭去職工總會主席職。
法官聶哈斯末聶莫哈末聆訊了6名證人的供詞後作出上述判決。
她在判詞中指出,有關報導是公平議論,而被告享有受約制特許權刊登該篇文章。法官也認為從證人 的供詞中,報導新聞的從業員並未持有任何不良意圖。法官認為有關報導不能構成誹謗,因為太陽報只是負責任的報導牽涉公眾利益的事件,該篇文章是向再納提問 他在公積金局裡是否有效的代表員工們的福利。
雖然不知道上訴庭是否會推翻高庭的裁決,但與議員動輒杯葛報章事件相較,這確實讓人感到欣慰。
對身為新聞從業員的我,這的確是一個悲喜摻雜的一週。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09

陳莉珍‧選民的實際利益

2010-07-05 19:07
跟馬來司機聊天,他憂心忡忡的談起母親租屋拆遷:“大多數居民接受了發展商的賠償,而我母親聽信某議 員,拒絕接受拆遷,希望爭取更多賠償;一旦這位民聯議員在下屆大選落選,誰還管我母親呢?”
“我的妹夫在鄉下為了申請土地蓋房子,還被自稱有門路的家伙騙了一筆,最後甚麼也沒有!”談起 妹夫慘痛的經驗,他一臉無奈。
他又說:“我們之前也搬過好多次家,在巴生河流域多個非法木屋區住過。”馬來司機目前在巴生郊 區向人租了地,建了房子,一家大小就在那裡落腳了。
沒有政治關係的馬來司機,與我常在城裡高級商場見到的衣著華美,挽著大袋小袋的馬來人大相徑 庭。這位馬來司機每天得準時上下班,有時為了掙多點加班費,可能要拖到凌晨才會到家。馬來人的貧富懸殊,看來比華人還要嚴重。
很多馬來草根選民在308大選轉向了反對黨,他們對國陣政府的種種不滿,包括巫統區部私相授受 的腐敗文化,抑或認為政府並沒有更全面、公平的實施補助計劃,反而助長了更多貪官污吏、投機份子,而忽略了真正徘徊在社會邊緣,努力謀生的人。這種情緒, 讓國陣失去了很多重要議席,更失去了像雪蘭莪這樣重要的堡壘區。
但是,馬來司機的言談露出了一些端倪,他根本不在意司法獨立、新聞自由……,相比那些重要的法 律、政治課題,草根選民更在意是民生:頭上的屋瓦、盤裡的三餐、汽油津貼等等。
巫統副主席兼內長希山指出,國陣各成員黨必須為第十三屆大選作出準備。尤其是巫統,他們必須在 來屆選舉中證明自己已經改過自新,告別過去的弱點和錯誤。公正黨秘書長再益在英國揚言,即使現在舉行大選,反對黨絕對有能力取勝,而且是大勝,他甚至揶揄 巫統如今草木皆兵。
這樣的“嗆聲”讓人有點啼笑皆非,雪州公正黨風波言猶在耳,他們真的認為一些民聯領袖到倫敦說 些漂亮的話就能讓選民有信心嗎?
相信部份在308大選投選反對黨的草根選民,都像馬來司機一樣開始體悟到現實情況並非他們想像 中的如此這般。司機大哥的一句話:“政黨關心的只是政治,誰來照顧我們的權益呢?”代表了很多人的心聲。
不論是國陣或民聯,真正照顧普通民眾實際利益和需要的議員,才會得到選民的支持。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莉珍‧《星洲日報》文教部副主任‧201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