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6, 2009

那個噩夢

陳莉珍‧那個噩夢
2009-04-03 19:15

考律師執業證書那年,曾不時夢見應考的情景。夢裡的我,腦袋一片空白,甚麼也寫不出。最近,律師專業資格鑒定局前總監上訴的新聞,讓我想起多年前的這場噩夢。

先談前任總監的案子。因涉嫌在2001年的律師執業證書考試(CLP)中偽造文件和欺詐,他被控擅自篡改原版成績記錄,讓鑒定局誤以為這是考官們批改的成績,除此,他沒有依據鑒定局設下的准則,擅自提昇或降低一些考生的分數。

對此,前總監的辯護是,鑒定局已授權他幫助土著、確保及格率維持在30%。他表示,分數修改是由3人委員會裁決,其他兩位成員認為他們已據實完成任務。另,當時鑒定局主席,已故莫達的證詞也可以確認,鑒定局知悉這些修改。

地庭不接受他的辯詞,判罪名成立,他上訴到高庭。

他的辯詞讓我驚訝。如一切屬實,有人竟將莘莘學子的前途玩弄於鼓掌之間。

民間一直有謠傳,指這個考試裡實施了固打制。除此,及格率奇低也是鐵一般的事實。2001年更爆發考題泄漏、總監篡改考題以致考生被迫重考的醜聞。自此,人們開始探討這個考試的意義。

設立此考試,原是為讓那些成績不太好,無法在國外考取資格的法律系畢業生回國接受測驗,以便執業。後來,或許國外執業考試費用甚高,這考試成了國外法律系畢業生的另一種選擇。豈知,這成了很多人跨不過的門檻、噩夢。我那年的考生之中,就有人考了7次。

執業後,發現這曾讓我挑燈夜讀的考試不太實際。要過關,須努力將5個科目背得滾瓜爛熟,但考生一般無法掌握律條的應用。此外,最基本的狀告、文書撰寫都不太注重。這個考試無法達到培訓有素質執業律師的目的。

世上不乏專業團體為限制人數和控制素質,刻意將考試標準設高、及格率壓低的例子。但在大馬,本地大學法律系畢業生不須考取此執業證書。每年,均有上千本地大學法律畢業生入行。

去年5月,政府曾宣佈廢棄這個考試,以一個更實際的考試取代。同時,任何想要執業的國內外法律系畢業生都須通過這考試。然而,隨著部長再益辭職,這建議便不了了之。

取代再益的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近日曾強調並無固打制,他以去年及格率高達45%為佐證。但希望培養有素質法律人才的努力不要停歇,更不因為考試及格率提昇而就此打住。畢竟,一個有素質和專業水平的律師隊伍是維護法治的重要因素。

屆時,事主也好,學生也罷,都不會被噩夢纏身了。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4.03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