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2, 2009

陳莉珍‧比馬戲還精彩

陳莉珍‧比馬戲還精彩
2009-04-10 19:53

這次內閣重組,經常挺身而出為巫統反駁政敵,負責司法的首相署部長沒有換掉。

第一次見證納茲里的“表演”是在律師公會主辦的辯論會上。對手是再益,辯題是:“我們是否需要獨立法官委任委員會?”當時,林甘醜聞爆發,人民對司法信心喪盡,大家都迫切希望改革。這場辯論會吸引了大批律師、公眾、媒體。

針對對手再益極力提倡的獨委會,納茲里言之鑿鑿的稱,當時的委任機制是無懈可擊的,任何問題都是人為的。納茲里總結,“我可以被說服的,但你們還說服不了我!”

他處變不驚的能力,讓我暗嘆厲害。近日,納茲里妙語再現,展現實力。

他公開表示大馬現階段不需要反跳槽法令,因為人民在投選議員時,就知道他們可能會跳槽,而跳槽議員在行使他們憲法下的權利──自由結社。他依據的是最高法院在諾丁(Nordin Salleh)的判決。

法庭在此案判決吉闌丹反跳槽法令違憲,違反憲法賦予人民結社的自由。同時,基於聯邦憲法10 (2)(C)下,任何人在行使結社自由時,威脅國家安全,違反公眾秩序或道德,國會可立法限制這種權利的行使,法庭判決州會沒有權限設反跳槽法,同時,法官也裁定所謂的道德,並不涵蓋政治道德。

這個判決引起很多人非議。

原來,道德是有分類的。原來,中選的議員不必信守和履行競選承諾,不必向選民負責。競選期間,喊的是一種口號;競選之後,投向敵對陣營,喊著不同的口號,不算是欺騙、背叛選民。

諾丁案裡,法官認為,雖然反跳槽法不直接阻止議員們自由結社。但跳槽的後果,即必須騰空議席,就是變相限制結社自由。不過,不像印度的反跳槽法明文規定禁止跳槽議員再度競選,吉蘭丹跳槽法只規定議席騰空。此案的當事人原為回教黨議員,在補選時卻披上國陣戰衣上陣。最後敗下陣了,才上訴法庭,要求宣判反跳槽法令違憲無效。

所以,這是自由結社的問題嗎?

如果有人問,近日3場補選裡的朝野政見是甚麼,我無法回應。多少個選民是因為代議士的政見而投選?一片喧嘩之後,多少選民還記得這些情緒高昂的口號呢?那些算得上是政見?

耐人尋味啊!這樣的民主生態,納茲里真的覺得跳槽的問題不大嗎?或許,因為霹靂是國陣囊中物?

沒有被換掉的部長、會跳槽的代議士、選民不太理會政綱的選舉。這比馬戲團還要有趣!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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