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7, 2009

陳莉珍‧“內部解決”和“封口令”

2009-10-23 21:16

有時,沉默是金,無奈的成了從政者的不二法則。

10月11日,行動黨中央紀律委員會主席陳國偉指出,行動黨中央紀律委員會一致決定,發警告信給哭訴面對黨內部壓力的霹靂州也朗區州議員梁美明。

梁美明早前在一個公開場合上致詞時,哭訴面對黨內部壓力,引起關注。紀律委員會也下了“封口令”,禁止她在沒有通過黨的任何管道下,向外界或媒體發表她個人對黨的問題或不滿。

乍看之下,這是行動黨的內部問題,以紀律行動“管教”自家人。

在朝在野,封口令成了一種武器,一種“平息”黨內異聲的工具。很多政黨一般認為,有問題最好以閉門方式解決,家醜不可外揚。不過不要忘記,政黨不是一個私人團體,一旦有任何黨爭,涉及的不只是黨員之間的利益,其中,更牽涉到選民的知情權。

試問,來自內部動蕩、黨綱模糊的政黨,代議士忙著應付黨內鬥爭,何來精力服務選民?

行動黨這次的決定是否欠缺妥當,是否剝奪了當事人的發言權?

陳國偉進一步解釋:“雖然梁美明沒有針對任何人,但她不該發表會讓人捕風捉影的言論。我們崇尚言論自由,但我們也要有責任感,不應該發表足以構成公眾人士對黨誤解和影響黨形象的言論。”

絕對贊同言論自由附帶的責任,但只要發言的人不是毫無根據、心存不軌惡意誹謗,當事者絕對有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

團體、社群裡有人心生不滿,是人之常情,這點連陳國偉自己也承認。但他強調,梁美明必須通過黨內的機制來發表她的不滿。

無疑,一切以黨的利益為主。

今年,雪州大臣也曾經針對禁酒事件下達“封口令”,主張以“內部解決”來尋求出路。

民聯問題重重,主因該民聯一直都是“方便的結合”,共識有限,各成員黨政治鬥爭目標不僅不同,甚至可能有衝突。“內部解決”無疑是為了暫時將彼此間意識上的差異掩蓋了過去,但絕非一勞永逸。

民聯這等做法,叫人民如何相信它們可以取代國陣,或者在兩線制裡扮演制衡角色的政治聯盟呢?

頻密使用“封口令”、“內部解決”是政治環境尚未成熟的指標,這種處理方式剝奪了民眾的知情權,更威脅到我們千瘡百孔的民主機制。

可以容納不同聲音的民主,難道不是大家追求的目標?

或許,我們對民主的詮釋也有差異。
星洲日報/言路‧作者:陳莉珍‧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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