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趙明福的死,你們會生氣嗎?“站在身邊的記者突然問她旁邊的同行。
這位在英文媒體工作的同行臉上露出愕然的表情,似乎不明白同行為何會提出這個問題,一會才回過神來說,“那些認識他的同事都感到不忿。”
我還以為,痛心疾首是理所當然,憤憤不平是人之常情。
或許這位看似精明幹練的同行對這個國家的種種都已經麻木了;或許發生在她眼皮底下的事情太多了;或許她已經接受了拘留中的死亡,或者其他種種違反人權的事情,乃這個國家的基準(Norm)。
如果有一天,我們都像這個同行那樣接受了趙明福離奇死亡的現象是這個國家的一部份的時候,接受了這就是“基準”的時候,我們該如何自保?當一個原本應該保護我們的法治機構都可能無法遵循律法,當一個監督機構已失去民心的時候,這會是個怎樣的社會?
趙明福事件會怎樣收場?現在,內閣決定設立皇家調查委員會,我們真的更靠近真相嗎?
皇委會調查範圍僅限盤問程序,所以我們不可能從皇委會的調查報告中獲知死因。
就算皇委會裁決了反貪委會在盤問明福過程中確實涉及違反人權又如何?屆時,起訴不起訴的權力落入檢察署手裡。
如果大家還記得,2年前我們不也有個皇委會調查嗎?結果如何,我們都心知肚明。不久前,好友告訴我她在法庭裡看到了那事件中被查者的主角之一,“他還很意氣風發呢!”
當時,我竟然說了一句:“這很正常,能夠混到那種地位,想必功力深厚。”
話一出口,我才發覺自己和一般人又有甚麼不同,我還不是一樣麻木。可是,這究竟是麻木還是厭倦?
這終究是一場拉鋸戰,堅持是勝利的關鍵。
星洲日報/溝通平台‧《星洲日報》專題記者:陳莉珍‧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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